社會保險
目前與公司建立正式勞動關系的職工,在職期間享受國家及公司規定“六險二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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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號 |
類別 |
政策簡要說明 |
繳費比例 |
備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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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基本養老保險 |
1991年中國養老保險制度全面改革的開始。公司于1993年1月開始全員建立基本養老保險,并于2001年7月完成了基本養老保險從參加電力行業統籌到省社會保險管理中心的移交 |
企業16%, 個人8% 上限省社平工資標準300%,下限省社平工資60%。 |
達到滿定退休年齡前需繳滿15年并逐步延長至20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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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基本醫療保險 (含生育保險) |
自2002年8月起,公司在職職工及退休人員參加杭州市城鎮基本醫療保險 |
企業9.5%, 個人2% 上限省社平工資標準300%,下限省社平工資60%。 |
達到滿定退休年齡前需繳滿20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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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補充醫療保險 |
自2025年9月1日起,公司建立補充醫療保險制度 |
企業5%,在職職工和離退休人員個人不繳納補充醫療保險費。 |
設立公司補充醫療統籌賬戶和在職職工個人補充醫療限額報銷賬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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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失業保險 |
公司自從1996年1月開始繳納失業保險 |
企業0.5%, 個人0.5% 上限省社平工資標準300%,下限省社平工資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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繳費滿一年且非個人原因解除合同可享受失業保險待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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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工傷保險 |
2001年10月參加由浙江省社會保險事業管理中心統一組織的工傷保險 |
企業1.1% 個人不繳納 |
因工受傷時可享受相關待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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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企業年金 |
自1997年1月,建立了“個人儲蓄與企業補充養老保險”,2007年實行企業年金 |
職工個人繳費為職工本人繳費基數的1.5%+集團工齡*3,單位繳費為職工個人繳費基數*6%+集團工齡*10 |
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可一次性或者分期領取企業年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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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住房公積金 |
自2001年6月起公司開始繳納住房公積金 |
企業12% 個人12% |
職工購房或者裝修時可申請住房公積金或者辦理貸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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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交通意外傷害保險 |
2017年起公司開始投繳交通意外傷害保險 |
75元/年/人 (公司承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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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系方式:
1、基本養老、失業保險(聯系人:張志勝 電話:0571-86829045)
2、基本醫療、工傷、企業年金(聯系人:吳榮香 電話:0571-86829037)
3、住房公積金(聯系人:徐靜 電話:0571-86829037)
